“我们可以证实,本公司通过了ICP(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牌照的年检,”谷歌的一名发言人表示。这个消息传出之前不到一星期,中国开始实行一套新法规,似乎使许多外国和在海外上市的中国互联网企业的法律结构面临风险。
《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阐明了中国政府将如何对外国投资者并购中国企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根据这一规定,外国投资者不得以种种手法来规避审查,如通过签署协议来获得一家境内企业的控制权。
律师们警告称,上述措辞的矛头直指所谓的“可变利益实体”(VIE)。过去10年里,此类结构被用来规避互联网行业的外资所有权限制。
一般情况下,VIE拥有在中国运营互联网搜索引擎或电子商务网站等业务所必需的牌照。外资公司通过签署一系列协议(而非直接持有多数股份——北京方面在互联网内容服务行业禁止这种做法)来获得该VIE的控制权。
业内高管和法律专家们表示,目前尚不清楚新法规究竟将怎样影响行业。但他们警告称,新法规使政府在一个本来就存在显著监管风险的行业拥有更大的酌情决定权。
谷歌的中国业务也采用了VIE模式,由一家在当地注册的公司持有ICP牌照。
律师们表示,谷歌之类的案例不应受到新法规的影响,因为其当地合作伙伴公司的唯一成立宗旨就是持有牌照,因此两者之间的关系应当被推定为一种“绿地投资”(greenfield investment)。
不过,谷歌的案例意义相当重大,因为该公司曾宣布“退出中国”,被认为特别容易受到监管风险的影响。
2010年1月,谷歌威胁要撤出中国市场,原因是其对网络内容审查制度和一次黑客侵入事件感到关切,该公司还宣布,决定不再对中国境内的搜查结果进行审查。2010年5月,谷歌采取进一步行动,将中国内地的网络搜索服务搬到其不过滤内容的香港网站,并将中国用户重定向到其香港网站。
根据北京研究公司易观国际(Analysys)的数据,自那以来,谷歌在中国市场的网络搜索营收份额已从35%的峰值跌至不到20%,份额差值大多被中国领先的搜索引擎百度(Baidu)夺走。
中国监管部门曾在2010年夏天将谷歌的ICP牌照延长一年,但今2011年的续期从6月底开始遭到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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