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来自数字音乐市场的营收较前年增长9%,达56亿美元,全年行业总营收为165亿美元。尽管这一数字较1999年时的380亿美元相去甚远,但业内人士和观察人士均认为,2012年极小的增长也将是一个令人鼓舞的迹象。
苹果iTunes营收继续在包括美国的许多国家里保持领先地位。iTunes提供了最大的数字音乐内容,而紧接其后的是Spotify。iTunes音乐商店在119个国家和地区开放,而本月早些时候,苹果宣布其刚刚售出第250亿首音乐作品。
比iTunes销售业绩更令音乐产业感到鼓舞的是,订阅服务呈现出增长趋势。音乐订阅用户数量在2012年增长了44%,营收在该年上半年增长约59%。Spotify现在已成为美国数字音乐市场上第二大供应商,而微软和谷歌也正计划加入到音乐订阅服务这一市场中。这样的商业模式更加受到行业的欢迎,因为这为供应商们提供了一个可持续的收入来源。
盗版问题依然是2012年的一个担忧。IFPI在报告中要求谷歌及互联网服务商对此作出更大努力,以对知识产权提供更多保护。不过行业代表也开始相信,从访问的便捷性和可靠性来说,音乐产业终于算是渡过了盗版的困扰。
“盗版服务很笨拙,还是老一套东西。”环球唱片全球数字业务部门总裁罗伯·威尔斯(Rob Wells)表示,“他们正在被大量用户迁移至智能手机上合法的音乐订阅服务而取代……盗版是不能够提供完整的消费体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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