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或不再是能源、矿产等资源类企业“独享”的拓展经营方式。
“网络事关一国主权、国家安全,又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文化繁荣,还事关一国的国际竞争力和国际战略地位。”昨日,全国人大代表马化腾在议案中建议,政府应因势利导重点扶持一批互联网企业“走出去”。
马化腾认为,互联网竞争是未来国际竞争中处于科技发展最前沿的竞争。他举例,2011年,美国政府和美国国防部先后发布的《网络空间战略》,一再强调互联网在国家安全层面日益深化,欧盟方面也有类似的举措。2012年3月,美国政府又公布了《“大数据”研发倡议》,这是继1993年美国宣布“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后的又一次重大科技部署,大力推动对数据的高效开发利用,增强其掠夺和先期开发别国数据资源的能力。
马化腾建议,国家应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安全标准的制定,“除中国外,互联网各领域基本被美国企业垄断,美国互联网企业同时掌握着包括欧洲在内的全球大部分地区互联网主导权。中国对互联网安全标准制定的参与深度不够,应扶持以企业为主力,进一步参与到与互联网有关的国际规则和安全标准的制定中,争取话语权”。
马化腾认为,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互联网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扶持。“国家在财税、投融资、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人才、市场环境培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境改革等方面对互联网企业给予扶持,同时,设立专项资金、完善税收政策、加强基础设施、高端人才储备等方面给予配套政策。”他说,“政府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加强互联网与传统文化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互联网企业和传统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各自优势,鼓励双向进入和资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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