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大战”过去快3年了,引发的官司至今未消停。昨天,奇虎360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360败诉并被判承担79.6万全部诉讼费用。至此,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初告结束。
值得注意的是,“3Q大战”引发的三场官司目前已宣判两场,2:0遥遥领先的腾讯已将360置于骑虎难下的尴尬境地。法院判决 一审腾讯胜诉
360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但昨天,广东省高院判定,即时通讯与微博、社交网络等构成强竞争和替代关系,而且是全球性市场,充分竞争,360对市场的定义过于狭窄。腾讯并未处绝对主导地位,而且也未加以滥用,因而不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不支持原告360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中,360还提出1.5亿元的天价索赔,但广东高院认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纳。360主张腾讯在中国的即时通讯市场有支配地位,但广东省高院认为,即便在这一市场,腾讯的市场份额超过50%,也不能认定有支配地位。
业内专家孙杰认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垄断的一种,此案堪称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其判决是一个重要里程碑,从司法角度划清了正当竞争与垄断之间的界限,有利于互联网的良性竞争。”
360回应 是否上诉待议
昨天,奇虎360公司回应称,“360对司法意见表示尊重,360方面将会对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认真考量,适时决定是否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同时,奇虎360公司表示,公司会将互联网反垄断进行到底。
360总裁齐向东在采访时强调,腾讯在互联网领域的垄断客观存在。截至2012年3月,中国所有互联网上市公司市值全部加起来约8000亿人民币左右,而腾讯、百度两大公司的总市值,就占据了互联网上市公司市场总值的70%以上;腾讯、百度的收入占中概股上市公司收入总和的一半以上。垄断已成为影响中国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的重大障碍。360坚决反对垄断遏制创新、垄断阻碍其他互联网企业崛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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