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360搜索网站,抄袭了百度站长平台的文档内容和格式,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5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受理了此案。
百度诉称,百度站长平台于2011年9月16日在百度网站正式上线,其中百度站长平台帮助文档、百度sitemap工具帮助文档是公司创作的,旨在帮助广大第三方网站经营者创建和提交sitemap数据给百度站长平台的参考信息,具有独创性,原告依法对上述两个文档作品享有著作权。
2013年1月24日,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360搜索网站正式上线,在该平台使用帮助页面中,站长平台栏目项下的sitemap提交文档中,抄袭了百度站长平台帮助对应文档、百度sitemap工具帮助文档的文字内容和格式。
原告认为,奇虎公司未经许可、授权,抄袭其创作的文档作品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构成了对原告著作权的侵权,由于原被告双方存在同业竞争,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刊登声明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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