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谷歌周二向美国外国情报监视法庭(FISC)提出请求,要求该法庭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立场出发,允许自己在公开所收到的信息索要次数时,将这些请求分为涉及国家安全和基于刑事调查两类。
谷歌在提交的文件中请求,法院应当允许该公司公布收到的有关国家安全的信息索要次数,包括那些按照外国情报监视法(FISA)进行的披露。谷歌称这涉及到宪法第一修正案中有关言论自由的权利。
谷歌在文件中称,“鉴于公众对《卫报》和《华盛顿邮报》错误报道的关注增加,并有其他媒体跟踪报道,如有必要,谷歌希望就收到的关乎国家安全的信息请求一事,增加其与用户及公众间的透明程度。”
包括微软、Facebook、苹果在内的数家科技公司此前披露了自己收到的信息索要次数,但这些公司公开的信息有限。上述公司在上周与美国政府达成协议,并按照该协议进行了披露。
按照这项协议,这些公司只能披露政府机构索要数据的总次数,而不能将监视与刑事调查这两类不同的请求独立公开,而且只能公开六个月的索要次数。
谷歌称,若像其他公司一样披露综合的数据,“对我们的用户来说是一种倒退。”
曝料给《华盛顿邮报》及英国《卫报》的文件暗示,上述科技公司允许美国政府“直接访问”其服务器,这属于美国国家安全局一个名为“棱镜”的监视项目。在媒体报道后,这些公司急切地维护自己的独立性。
“棱镜”项目的曝光,以及大范围收集通话记录的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美国国会已就此召开听证会,调查此种信息收集的范围和程度。
谷歌称,它已在6月11日向美国司法部、联邦调查局发出请求,要求公开与国家安全有关的信息索要次数,但被告知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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