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夏先生,通过360搜索航空公司的订票网站,并在上面购买机票,结果遇到诈骗网站,被骗走26万元。事后,他从360公司获得了26万元的赔偿。这是近期互联网领域一则未引起太多人注意的“新闻”。这一事件的背景,是360承诺为自己的搜索结果负责。这似乎与之前互联网公司所强调的“避风港原则”明显不同。
在国内,目前利用搜索引擎已成为网络诈骗的重要手段。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被媒体曝光因为搜索引擎引发的诈骗案件已达31起,累计涉案金额3903.6万元。
与此同时,付费推广是搜索引擎公司收入中最大的一块蛋糕,但在法律上,根据避风港原则,搜索引擎又没有法律义务确保推广的真实性,并且这种推广也不属于广告法的规范范畴。
8月,百度和360同时宣布,对付费推广的搜索结果负责。如果用户使用推广链接而受到欺诈,这两家公司将对用户进行赔偿。
360认为付费推广是搜索引擎公司可以掌控的内容,不适应避风港原则,此说法引来业内争议。今年八部委联合整顿网络广告,搜索引擎也在整顿范围内,但搜索引擎的付费推广链接是否适用广告法,业内也争议不断。
搜索引擎公司应对付费推广链接“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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