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阿里巴巴欲用合伙人制度赴港上市的传闻,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昨日首度发声:阿里合伙人制度已实施三年,为了企业长远利益而实施,而“不在乎在哪里上市”。
近期一直有传闻称,阿里巴巴与港交所就“合伙人制度”上市展开谈判,但却未能获得港交所放行。据了解,四年前阿里18位创始人辞去“创始人”身份,从2010年开始研讨合伙人章程,并在此后选举了三批28位合伙人,包括马云、现任CEO陆兆禧、董事局副主席蔡崇信等现任高管。
马云认为,合伙人作为公司的运营者、业务的建设者、文化的传承者,同时又是股东,最有可能坚持公司的使命和长期利益,为客户、员工和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事实上,外界关注阿里合伙人制度源于上市传闻。由于阿里巴巴中国电商霸主身份和千亿美元估值,其上市是当前全球最令人期待的IPO(首次公开募股)事项, 而初步曝光的上市地点即是香港。
不过,为了保障占有较少股权的阿里高管在上市后继续对公司持有控制力,阿里巴巴与港交所一直就“合伙人制度”展开谈判。按照阿里巴巴的计划,在公司上市后,合伙人有权提名半数以上的董事名额。
据悉,马云团队目前持有约7%的股权,软银和雅虎则分别持有36.7%和24%的股权,如果按照现有股权情况在上市后再度分配话语权,阿里管理层并不占优。
但马云并不认为合伙人制度与公司控制权有关。他强调:“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建立的不是一个利益集团,更不是为了更好地控制这家公司的权力机构,而是企业内在动力机制。”针对上市与此制度的关系,马云则说:“我们不一定会关心谁去控制这家公司,但我们关心控制这家公司的人,必须是坚守和传承阿里巴巴使命文化的合伙人。我们不在乎在哪里上市,但我们在乎我们上市的地方,必须支持这种开放、创新、承担责任和推崇长期发展的文化。”
此前,合伙人制度常见于西方投资银行和咨询公司中。在港股市场,只有港交所自身是合伙人制度,以保障当地政府对股市的监管能力。而阿里的合伙人计划和传统意义上的合伙人制又有所不同。据悉,阿里合伙人在阿里巴巴至少工作五年以上的人才有资格,每年遴选一次,无既定名额。合伙人由现任合伙人一人一票选出,须获75%以上同意才可当选。当选的合伙人并无固定任期,直至离职或退休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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