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委员会在给苹果公司首席执行长乔布斯的信函中要求他回答包括:运行苹果公司移动通讯系统的设备追踪、使用、储存或分享了哪些定位信息?这些设备为何要追踪、使用、储存或分享这些信息。该委员会要求乔布斯最迟在5月9日前给出答复。
除了苹果公司和谷歌外,该委员会还向微软、诺基亚公司、Research in Motion(RIM)和惠普公司发去了类似的信函。这些信函由该委员会主席Fred Upton和四位小组委员会主席签名。
美国当地时间25日早些时候,伊利诺伊州司法部长Lisa Madigan也致函苹果公司和谷歌,要求两家公司提供其所储存的用户信息的具体内容、期限及目的。除美国外,韩国电信监管机构也已要求这两家公司提供更多相关信息。
此外,佛罗里达州坦帕的两位iPhone用户已向当地联邦法院提起诉讼,希望通过集体诉讼的方式起诉。诉状中写道,如果他们知道苹果公司收集他们的定位信息,他们当初不会购买iPhone。
谷歌与苹果的发言人都未就此进行置评。微软、惠普、诺基亚和RIM公司也未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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