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C上周四在网站上表示,各个组织可以在7月11日之前向FTC提交建议。这些建议关于如何修订此前的网络广告法规,使其更好地适应新技术,包括根据用户兴趣和位置投放广告的技术。
网络广告行业组织“未来隐私论坛”主管朱尔斯·波罗内斯基(Jules Polonetsky)表示,这些法规很重要,因为FTC可以根据这些法规起诉违法的企业。他表示:“此前的法规与FTC采取的法律行动密切相关。”
此前的法规被称作“.com披露原则”,要求企业在互联网上遵守与传统媒体行业一致的消费者保护法律。根据这一规定,企业必须明确告知用户广告中产品的风险,以及隐私政策等事宜。法规还规定了企业应当以什么样的形式进行披露,并要求企业在披露时使用易于理解的语言。
随着网络广告瞄准技术越来越复杂,隐私和消费者保护组织正要求监管部门采取更严厉、更明确的监管规则,保护消费者隐私。目前尚不清楚,FTC此次在修订监管规则时是否将考虑这些问题。
不过FTC承认科技行业已经发生很大变化。FTC表示:“11年前,移动营销只是一个梦想,‘应用’经济尚未发展,弹窗广告拦截工具也没有广泛使用,而社交网络也没有当前这么复杂。”FTC没有宣布将于何时公布新的监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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